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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箱内的首饰不翼而飞 原来是被同事“捡”走了
2022年09月28日 21:35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9月28日电(记者 李姝徵)偶然瞥见同事掉在地上的首饰,心生贪念,还自我安慰这个不算偷,是自己“捡”到的……近日,普陀警方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在短短4小时内就成功侦破一起单位更衣室盗窃案件,被盗财物亦悉数追回。嫌疑女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27日11时3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接到江宁路某商务楼物业负责人报警电话,该楼的保洁员更衣室内物品被盗。接报后,民警即赶赴现场,经了解,该物业一位保洁人员李女士下班回到更衣室时,发现自己的更衣箱柜门打开着,放在柜子里的项链、戒指等饰品不见了。

  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更衣室的门窗完好,没有明显被撬动过的痕迹,首饰是如何不翼而飞的呢?综合现场走访和公共视频调查,警方发现该公司另一名保洁人员王某有重大嫌疑,后循线追踪,于当日15时许,在京江路某小区内将王某成功抓获,并现场查获了李女士被盗的所有首饰。

  到案后,王某向民警辩解,自己不是偷,只是在更衣室内捡到了李女士掉落在地上的首饰,并愿意将首饰还给李女士。原来,9月26日晚,嫌疑人王某下班回到更衣室,发现李的更衣箱柜门打开着,地上有一只黑色小包。王某打开小包后,发现包内正是李平时佩戴的戒指和项链。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犹豫再三,王某认为这是李自己不当心将小包落在地上,自己拿走是“拣”,不算偷。于是,王某将李女士不慎掉在地上的小黑包连同包内的饰品一同带回了家。殊不知,王某这样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普陀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民警表示,案件中被害人李女士掉落饰品的地点在公司内部的更衣室内,且掉落财物的地点在其更衣箱的柜门前。由于掉落的地点并非公共场所,一般人都能意识到该掉落的财物属于有主物,且应当是同事在更衣时不慎掉落的。无论从财物掉落的地点和空间上进行分析,抑或是从社会观念上分析,该财物始终处于被害人的占有状态下。而王某取得该财物并带离现场的行为事实上就排除了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其行为已属于盗窃行为,且为盗窃既遂,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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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姝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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