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上海新闻
上海分社正文
临床诊疗保持全球领先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两不误”
2021年02月10日 15:47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2月10日电 (孙国根 梁昌虎 陈静)  记者10日了解,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并做好日常诊疗服务,去年治疗出院患者近800例,在全球粒子机构中继续保持领先,其中,单日治疗峰值、单月治疗量均创开业以来新高。作为国内粒子放疗领域的先行者和排头兵,为让尖端放疗技术更好地造福广大肿瘤患者,更好地为上海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赋能,医院将围绕重点病种持续提质增效,医院的临床诊疗方案持续优化、“本土化”粒子核心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速,“上海重离子”品牌效应正在不断增强。

聚焦重点肿瘤加快恢复诊疗,单日治疗峰值创新高

  记者看到,今年72岁的张老伯罹患局限期前列腺癌,在按既定方案完成“单一疗程”共16次重离子照射后,2月9日上午顺利出院,治疗过程中没有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张老伯说:“整个治疗过程很顺利,生活上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他现在可以安心回家过春节了。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以来,重离子医院通过升级改造诊疗咨询平台、开通智能导诊系统、开启远程多学科门诊讨论(MDT)以及加快患者入院周转等措施,努力满足肿瘤患者就医需求。2020年,临床诊疗水平继续在全球粒子机构中处于领先水平。其中,单日治疗峰值达85人次、单月完成治疗出院患者101例,均创医院开业以来新高,也是全球同类机构“单日、单月治疗量”之最。

  在2020年完成治疗的患者中,重点病种(鼻咽癌、颅内颅底肿瘤、肺癌、肝癌、前列腺癌、胰腺癌)患者占总数的三分之二。总体患者肿瘤病情控制情况良好,疾病指征平稳,不良反应情况均在合理范围内。自开业以来,医院已累计治疗出院患者3300余例。

 粒子诊疗“中国方案”持续优化,临床创新转化成果丰硕

  在不断提高诊疗效率的同时,重离子医院专家团队认真、严谨地将收治适应证、诊疗流程、患者入组条件及个性化诊疗方案等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并不断完善和升级粒子诊疗“中国方案”。“医院自主创新形成的质子重离子临床标准规范流程(SOP)已更新至第九版,基本覆盖了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为国内粒子放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推广提供了可复制的‘上海经验’。”重离子医院院长郭小毛教授如是说。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治疗精度,重离子医院在全球同类机构中率先升级配置了治疗室在线CT并正式应用于临床,对治疗靶区位置、肿瘤等形态查验及放疗计划执行实现了更为准确的评估和验证;医院自主研发了可以测量面剂量的平板闪烁体探测器,实现了对射野均匀性的实时监测。此外,医院核医学团队基于患者临床特征、血清肿瘤标记物水平及PET-CT影像组学大数据,借助计算机深度学习技术,成功构建了一种全新的肺癌个性化精准分型预测模型,相关成果在国际核医学领域排名第一的《欧洲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上发表。

制度创新:破解“隐形医生”物理师晋升“无门”的尴尬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作为复旦大学附属医院,该院依托复旦大学在医、教、研等各方面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加速“本土化”粒子核心人才培养,目前已形成初、中、高级结构合理的国内第一代粒子放射物理和放射治疗核心人才。

  其中,被称为“隐形医生”的放射物理师曾一度面临职称晋升“无门”的尴尬。为破解粒子物理师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重离子医院创新实施了五级物理师能级体系和晋升聘任机制,目前已完成1-3级“本土化”物理师的能级聘任,并制定和实施了高级物理师(4-5级)评聘培养方案。医院二级物理师盛尹祥子博士说,这一制度创新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五级物理师能级体系和晋升聘任机制,让粒子物理师今后有了职称晋升通道,解决了我们职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作为优秀青年物理师的代表,有旋转治疗椅研发经验的盛尹祥子将受邀前往德国亥姆霍兹重离子研究中心开展为期两年的课题研究,他有幸成为医院“优秀人才海外进修(培训)计划”的首批入选者之一。

 

 

“上海重离子”医疗服务品牌成色更足

  记者了解到,重离子医院通过深化与国内外多家保险机构的合作,满足国内外患者的医疗保险结算需求,最大限度为肿瘤患者提供便利。2020年,商业保险患者入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达239人,较上一年增长45%,占全年治疗患者总数的30%。这些患者覆盖了国内各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并有多位来自美国、英国、法国、韩国、新加坡等的患者慕名来院治疗。坚持国际化管理,在医疗质量和患者服务方面精益求精,“上海重离子”医疗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持续提升。

  该院党委书记吴晓峰表示:“在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这个前提下,我们的目标是让年度治疗量、重点病种临床和应用研发水平、人才培养等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让‘上海重离子’品牌的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注:请在转载文章内容时务必注明出处!   

编辑:陈静  

5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常年法律顾问: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