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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政协委员“支招”如何确保平稳有序实施新冠感染“乙类乙管”
2023年01月13日 11:43   来源:中新网上海  
家长带孩子就医。 殷立勤 摄
市民扫码付费做核酸。 殷立勤 摄

  中新网上海新闻1月13日电 (许婧 周孙榆)去年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调整后,感染者与密接人员隔离、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也做出相应调整。正在此间召开的2023年上海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为确保上海平稳有序实施新馆感染“乙类乙管”“支招”。

  陆敬波:带“阳”上班不科学不合法

  “企业要求职工带‘阳’上岗这种做法不科学,也不合法,实效也不好。”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敬波认为,新冠病毒感染是乙类传染病,带“阳”上班并不科学。

  “实施‘乙类乙管’,势必给企业劳动用工、劳动者劳动经济权益带来诸多变化和影响。”陆敬波说,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等,享受病假是劳动者权利,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带“阳”上岗,显然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利,建议针对这一重大调整,建议抓紧出台相关劳动用工指引方案。

  陆敬波表示,“乙类乙管”之后对感染新冠劳动者企业将不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将按病假处理,这给感染新冠劳动者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由以往领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改为领取病假工资,以及因病假带来的全年全勤奖告吹、绩效奖减少的收入损失。而给企业带来的则是劳动用工管理的不稳定因素滋生。同时,感染新冠劳动者是否能申请病假工资,将因程度而异,这些都将带来一些现实问题。

  因此,陆敬波建议,由劳动人事部门牵头,联合卫健委、工会等部门,对新冠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给企业劳动用工、劳动者劳动经济权益带来的变化与影响,特别是可能产生的影响劳动用工稳定的情况与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在此基础上,抓紧出台新冠感染劳动者劳动用工指引方案,就用工复工、病假处理、工资发放、绩效考核、工伤待遇等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从政府职能部门发文层面,为特殊情况下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提供政策指引,避免不同企业不同操作滋生劳动关系和谐隐患。

  他同时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在研讨出台相关指引方案时,还可以倡导企业管理者带动职工群众发扬齐心协力共度难关、关心关爱互帮互助精神。

  谢国群:建议公共场所安装抗原自测检盒机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中医药大学公共健康学院副院长谢国群认为,在确保平稳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过程中,还要继续做好相关防控和救治工作,千方百计地降低重症、减少病亡,维护民众健康。

  “建立社区网格化疫情监测机制强化哨点作用,要充分发挥网格化大数据监测手段,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办法。”谢国群呼吁在公共场所安装大量的自测检盒机,市民需要时扫码取用。

  谢国群表示,自测发现阳性后,主动居家休息至痊愈,并不强制上报,但应主动知会近几日有过密切接触的亲友或同事,提醒大家注意。学生在自测发现阳性后,必须向学校上报并居家休息至痊愈。一旦某地区发生大面积疫情,当地政府向市民家庭投放试剂盒。

  谢国群还说,政府要提供多种疫苗选择,随着病毒变异的发展再次感染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疫苗接种是最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之一。

  刘健惠:坚守母婴安全底线

  “应加强新冠孕产妇人群的识别,落实院感防控。”上海市政协委员、国药现代营销副总经理刘健惠呼吁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应尽快制定明确的新冠感染孕产妇管理的实用指导手册并监督落实。尽快恢复或增设隔离病房、启用专用手术室及产房,同时配备值班人员保障医疗需求。

  她建议,产科住院部及门诊部应配备、提供核酸快速检测仪器、抗原测试,对就诊人员、陪护家属应要求进行就诊前检测,按结果分区分类管理。优先保障药品储备和物资到位,如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应该按照3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适合孕产妇婴幼儿特殊人群使用药物及剂型,冰袋、降温贴、氧气设备、胎心检测仪等辅料器械。

  “在乙类乙管政策下尽快落实上海孕产妇重点人群优先医疗保障、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刘健惠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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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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