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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群众少“跑腿” 信用更“金贵”
2021年10月21日 19:49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10月21日电(记者 陈静)今年9月,嘉定区的吴女士喜得一女,让她意外的是,她在月子期间足不出户,仅用6天时间就成功通过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审核。以往需要往返卫生健康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她通过手机在网上签署一份电子承诺就搞定了。吴女士的这个意外之喜,得益于上海大力推行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1日,上海司法行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系列新闻通气会举行第六场,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市药监局、市医保局共同介绍上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以及药监、医保等领域具体落实情况。

让群众少“跑腿”

  “办事可以,先交证明”,一直以来,办理行政事项前先要到处跑证明是困扰群众和企业的老大难问题,“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多头跑、来回跑”的情况屡见不鲜。为此,上海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有序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而言之就是,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要符合的条件和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以承诺替代证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证明、依据承诺办理行政事项,并事中事后核查承诺的真实性。

  今年2月,上海出台《上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推行工作。今年4月,上海市司法局印发《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总目录》,明确分三批对72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第一批44项,今年6月底前落地;第二批17项,今年年底前落地;第三批11项,明年6月底前落地,涉及医保、人社、卫健、民政、公安等19个系统的50类政务服务事项。

  今年6月底,首批44项证明事项如期落地;之后,又有3项提前落地;目前共落地47项,占目录总数的65.3%,涉及15个系统。据统计,自7月1日至9月底,本市共有87967件行政事项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减少市民、企业往返奔波17.6万余次。其中,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公共场所办理卫生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变更、新办)、护士执业注册等事项办件量居前。

 政府要多“做事”

  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索证单位、出证单位、信用管理单位、政务事项办理平台管理单位、受理机构等多方面充分协作配合。

  “让群众少跑腿的背后,是政府部门要多‘做事’”,上海市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汤奥博介绍,“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用监管部门多办事,换取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和企业。群众不再提供证明,作为守牢药品安全底线的监管部门就必须做好核实,必须为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为此,上海市药监局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好事中事后核查,通过现场核查、数据共享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强化监管。

  “本市建立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协调机制,由司法行政、审批改革、发展改革和大数据部门构成”,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于晓琼介绍,“这一机制强化了行政事项综合管理部门间协作,实现了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并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审批改革、信用监管、‘一网通办’等工作紧密衔接,发挥了制度叠加效应。”

  “通过技术升级和系统互通,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已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市医保中心副主任王伟俊介绍,“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对象是产妇,对于刚刚经历了生(流)产的女性来说,身体和精神都亟需调养和恢复。我们在推行告知承诺制过程中,主动跨前一步,开发了具备“上海CA技术支持中心”网签认证的电子承诺签名,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同核查,从而进一步简化流程,实现申请人‘一次都不跑,全程在线办’。未来我们还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生育政策调整,进一步优化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我们在全市推行了‘四+2模式’,以指导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工作规范、统一”,于晓琼介绍,“四”是四个环节,即制度配套、信息化配套、核查配套、信用配套;“2”是两个步骤,即办理人员培训和办事指南公布2个步骤。“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都要完成四个环节和两个步骤,方能落地实施”,市司法局还进一步明确了“四+2模式”的具体责任分工和完成标准,以明晰责任、强化协作。

 让信用更“金贵”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种基于信用的创新管理机制,申请人无需开具证明即可快速办理事项,但同时要承担相应的信用责任。一旦发生虚假承诺将给本人或企业带来信用污点,从而引发负面后果。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仅是对社会信用制度的有效实践,更是一种‘珍视信用’理念的普及”,于晓琼说。

  首先,具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在信用修复前)不能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部委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者曾在本市各类告知承诺中作出过虚假承诺,且信用尚未修复的,不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其次,虚假承诺信息纳入申请人信用记录。申请人一旦作出虚假承诺,相关情况将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失信者必有责。同时,行政机关还将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为保障上述信用监管要求落地,上海依托《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明确了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告知承诺书公开、承诺真实性情况记入信用记录等要求,并大力推动信用监管嵌入行政事项办理环节,以实现高效办理。这些举措使行政事项办理中的信用信息得以生成、收集、应用,强化了本市公共信用体系建设。

  “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市民和企业更加珍视‘信用’”,于晓琼介绍。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是动态调整的”,说到本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未来的发展,于晓琼表示,“上海将秉持‘最大限度便民’的原则,未来随着城市数字化转型加速和跨省数据贯通,目录中的证明事项可以当场核查的,将从目录中移除,当事人连‘承诺’的步骤也免去;若有证明事项新具备了告知承诺实施条件的,我们也将及时纳入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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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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