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上海新闻
上海分社正文
上海电诈案件既遂数保持下降
2025年03月27日 14:07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3月27日电(记者 李姝徵)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坚持“四专两合力”理念,紧盯电信网络诈骗新动向新手法,依托“砺剑2025”系列专项行动,全环节落实技术拦截防阻、分级预警劝阻、快速止付挽损、着力破案攻坚等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黑灰产等各类违法犯罪,坚决遏制发案、全力减少损失,全市电诈案件既遂数、接报金额同比分别下降10.8%和21.1%,有力守护了市民群众财产安全。

  警方表示,总体而言,上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近年来持续下降,但打防形势依然严峻,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在引流渠道、资金转移等方面不断更新变换手法:

  一是引流渠道更具欺骗性迷惑性。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境外涉诈短信目前得到有效遏制,但诈骗分子转而注册空壳公司,以经营业务为幌,利用106短信平台采取冒充、混淆签名等方式,假冒政府部门、企业商户发送涉诈短信,设置陷阱、诱导点击链接,进而套取个人信息并植入木马病毒来实施诈骗。

  在一些冒充客服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通过冒充平台客服谎称受害人购买了会员或保险服务,到期后如不取消则每月自动扣费,引导受害人下载所谓“银联会议”“抖音会议”等看似官方实则山寨的涉诈软件,虽然软件名称发生了改变,但实则还是通过屏幕共享功能监控受害人的手机,最终完成转账诈骗。

  此外,利用快递邮寄退费单、刮奖卡、小礼品,从线下吸引受害人扫码关注、添加好友,进而冒充客服来实施诈骗也是诈骗分子的常用伎俩,需特别警惕。

  二是资金转移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前期,诈骗分子多诱骗受害人将现金及购买的黄金通过线下邮寄或者网约车运送的方式进行资金转移,在警方严厉打击和广泛宣传下,此类“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案件发案已大幅减少,诈骗分子转而开始诱骗受害人从线上商城购买黄金直接邮寄到指定地点,从而达到快速转移被骗钱款的目的。

  还有的诈骗分子利用大型商超储值卡、预付卡、购物卡转移涉诈资金,他们诱骗受害人购卡后套取其卡密或者派员上门取卡、邮寄卡至指定地方等,再通过线下异地门店消费或通过线上二手交易平台将卡出售的方式进行套现洗钱。近日,松江警方从辖区内一超市提供的异常购卡线索入手,快速响应、成功劝阻了一名准备购买超市购物卡进行充值刷单的受骗群众,避免损失30余万元。

  此外,警方还发现诈骗分子以资金审核安全、互发红包测试等理由,诱骗受害人添加其客服好友,然后诱导其授权“亲属卡”“亲情卡”,绑定后即迅速支付转账。也有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发送口令红包后将口令分发给“跑分”人员,以“抢红包”形式转移涉诈资金。

  对此,上海警方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始终紧盯电信网络诈骗新动向、新手法,持续加大预警劝阻和破案打击力度,坚决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发案。

  在市级层面,通过定期召开全市反诈工作会议,凝聚更多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小目标”理念,共同推动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上海警方坚持关口前移,会同银行等部门紧盯转账洗钱手法的新变化、新特点,持续完善涉诈资金防阻体系,提升响应拦截速度,今年以来挽回涉诈资金6.8亿余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企业的主体责任,银联、抖音等相关企业在“银联会议”“抖音会议”虚假APP诈骗案件多发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有效避免市民群众上当受骗。

  在区级层面,全市16个区级协调机制全面建成后,各公安分局结合自身区位特点,整合优势资源力量,织密织牢反诈网络,打造基层反诈治理“共同体”。今年以来,金山分局依托科技赋能,积极探索构建“人力+机制+科技”一体化反诈防宣新模式,打造“移动端”反诈屏障“金护APP”实现实时预警,有效预警、成功劝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700余起,全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既遂数同比下降34.6%,有力守护了群众财产安全。

  在街镇层面,依托全市222个街镇反诈中心,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最新手法,加强“反诈专职人员+反诈志愿者”街镇反诈宣劝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反诈宣传的触角向居村延伸,切实提高反诈宣传覆盖面和有效性。近期,长宁虹桥地区开展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攻坚奋战专项行动,明确街道反诈中心全面宣、派出所民警叠加宣、重点目标精准宣“三同步”措施,吸纳行业单位、宾旅馆、沿街商铺等多支力量参与其中,形成防宣合力,成功实现区域内90日电诈“零发案”。

  下一步,上海警方将依托“砺剑2025”系列专项行动,坚持打防并重、以打开路,在动态分析研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态势、手法特点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圈层防护”体系,优化“联动劝阻”机制,深化“精准宣防”理念,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完)

注:请在转载文章内容时务必注明出处!   

编辑:李姝徵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常年法律顾问: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