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上海新闻
上海分社正文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还“鬼探头” 酿事故后负全责
2026年03月24日 21:01   来源:中新网上海  
静安区南京西路石门一路路口发生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引发的“鬼探头”事故。静安公安供图

  中新网上海新闻3月24日电(记者 殷立勤)红灯一闪藏隐患,盲区一瞬酿险情。“鬼探头”猝不及防、危害甚重,轻则车损人伤,重则酿成悲剧。近日,上海静安区一路口发生一起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的“鬼探头”事故,静安警方通过路面公共视频快速还原事故全貌,依法认定电动车驾驶人李某承担全部责任。

  3月8日15时许,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石门一路路口发生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引发的“鬼探头”事故。据调查,当时该路口东西向信号灯为绿灯,机动车正正常直行通行。驾驶人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遵守交通信号指示,自北向南闯红灯穿行,途中从左转待行车辆的间隙中突然窜出,形成典型的“鬼探头”危险情形。后方直行机动车驾驶员虽在发现后第一时间采取制动措施并迅速刹停,但因事发突然,两车仍发生轻微碰撞。

  万幸的是,事故发生时双方车速较缓,且李某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仅出现轻微人员擦伤及双方车辆轻微物损。事故发生后,静安公安分局交管支队接到报警并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调查确认,非机动车驾驶人李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据此,民警依法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现场处置过程中,民警向李某阐明其闯红灯行为与事故发生的直接因果关系,明确指出其违法行为不仅是事故根源,更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只要发生事故,机动车就得担责”这种认识误区在此案中再次被纠正。

  警方提醒:“鬼探头”类事故突发性强、安全风险高,是非机动车通行过程中的常见隐患,非机动车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交通信号规则,坚决杜绝闯红灯、随意穿行车辆盲区等危险行为。同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能在事故中有效降低伤害程度。(完)

   

注:请在转载文章内容时务必注明出处!   

编辑:李秋莹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常年法律顾问: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