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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将正式实施 上海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补助新规出炉
2024年04月24日 20:21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4月24日电(郑莹莹)《关于对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申请条件放宽了。

  上海市自1992年起对生活有一定困难的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给予生活补助,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对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2023年,上海市民政局对上述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近日,该局联合市财政局对申请条件、审核确认程序等做出了修改,修订出台了《关于对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

  上海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生活补助:

  (一)生育三胞胎以上(包括三胞胎)子女,子女均系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共同生活;

  (二)子女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或年满十八周岁但均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

  (三)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据介绍,经修订,申请条件放宽了。

  原来的申请范围是:“子女年龄不满十六周岁或年满十六周岁但均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

  为更好保障三胞胎家庭子女基本生活,新规修改为“子女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或年满十八周岁但均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

  在补助标准方面,生育三胞胎的家庭,在三胞胎中确定一个补助对象,每月按标准给予一份生活补助,三胞胎以上按每增加一个子女,增加一个补助对象,每月增加一份生活补助。

  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的生活补助标准每年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民政局公布。

  目前的补助标准为1970元/月(补助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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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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