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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联建议提高本市女性生育支持力度
2024年01月18日 17:42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1月18日电(记者 陈静)18日,上海市妇联召开新闻通气会。市妇联副主席、新闻发言人陈建军向记者重点介绍了市妇联拟向市“两会”提交的8份提案、议案,这些议题在广泛听取市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全市各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从加强顶层设计和改善民生出发,围绕女性就业、儿童权益保障、妇女发展等问题展开。

  国家为鼓励生育已出台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政策,但出生人口仍呈连续下降趋势。生育和抚养孩子会给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同时生育孩子的女性往往要承担更多的照顾孩子、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对她们的职业发展会产生一定影响。

  为改善女性就业环境,提高本市女性生育支持力度,市妇联建议优化系列社会保障措施和税收政策。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社保补贴政策,根据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产生的额外成本,提供一定比例的社保补贴,以减轻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而产生的额外经济负担,且要区分女职工生育一孩和生育多孩制定不同的补贴政策。调整育龄女性个税缴纳政策,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合并为子女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针对孩子数量提高扣除额度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离异夫妻双方除已协商扣除分配比例的默认由女方全额扣除,拟制血亲的未成年子女只要承担抚养义务,其扣除标准与优惠政策与亲生子女相同,以此提高育龄女性的生育和工作意愿。协同各方,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丰富普惠性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加大社保政策宣传等,确保政策落地服务配套到位。

  同时,市妇联建议鼓励企业采用弹性工作模式等生育友好举措,以此作为解决女性经济负担、就业发展、家庭育儿等系列民生问题的有力探索。加大政策宣传提升企业和员工协商意愿,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加大对生育政策的支持力度,鼓励女性积极与企业协商沟通弹性工作具体形式、薪酬待遇、绩效考核等内容。鼓励和推动企业制定、完善女性弹性工作期间绩效和晋升保护实施细则,将吸纳女性就业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对生育友好型企业给予相应奖励等,推动完善弹性工作制相关法律保障机制。研究和预判因劳动用工形式转变而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保障女职工在薪酬待遇、评级晋升、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权益不因弹性工作而忽视,切实提升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力度。

  《民法典》中规定夫妻离婚不影响夫妻双方抚养子女的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但在实践中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权益保护等往往被忽视。市妇联建议,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家事案件中增设未成人权益适度干预工作机制,设置父母责任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事前审核程序,将其设置为民政、司法领域中政务必经工作机制环节,将育儿问题优先于婚姻关系的处置,更好保障儿童身心发展。提供涉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家事纠纷当事人的自学自助指引服务,委托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涉未成年人子女的婚姻家事案件专业服务,夯实“互联网+社会服务”的婚姻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协助学校、家庭构建预防、预警、适度干预的前哨机制。

  此外,市妇联还建议:试点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岗,联合、跨界培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复合型人才,研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发展;在推进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从推动完善儿童参与机制、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社会共建高端平台等方面着手,提升“大龄儿童”参与度和获得感;优化网络环境、建立技术屏障、丰富课外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成瘾;充分依托资源禀赋,坚持高品质优服务,推动乡村民宿特色化、精品化发展;建立更具针对性的监管体系,加强对小微分销平台企业的用工监管,加强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等,切实保障小微分销中全职妈妈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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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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