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新闻6月17日电(许婧)近日,一起假借“同人二创”名义规模化商业侵权牟利的游戏IP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迎来终审判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涉案主体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令相关被告停止侵权、公开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98万元。
近年,国内游戏衍生品市场热度持续攀升,玩家自发参与的同人二创生态蓬勃发展。但部分市场主体以企业身份,打着“同人二创”的幌子,开展未经授权的规模化商业经营,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IP权利人对个人、社团非营利及小规模合规二创行为持包容鼓励态度,为良性文创创作预留了合法空间。

据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多摩万事屋”为线下商业集合店铺,依托多摩玩世(上海)科技中心、多摩万事屋(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绮丽少女(上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企业,以直营、加盟模式在全国开设数十家门店。该店铺核心侵权模式为,大量收购同人作品后,贴附自有品牌标识并完成二次包装,线下门店大规模销售未经官方授权的游戏周边产品。
经查,涉案侵权商品涵盖《原神》《崩坏:星穹铁道》《未定事件簿》《绝区零》《崩坏3》等多款游戏,包含徽章、立牌、摆件等品类,涉及141个游戏角色、共计1500余款商品。各涉案关联企业以企业主体身份对外开展加盟业务,实施规模化侵权经营。IP权利人米哈游发现该侵权行为后,依法对3家涉案公司及2名投资人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相关被告名下资产。
一审诉讼过程中,涉案“多摩万事屋”相关主体试图转嫁侵权责任,主张若商品存在侵权,侵权责任应由同人画师或创作社团承担。IP权利人对此明确,即便涉案主体败诉,其也无权向同人作者追责。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主体擅自使用与IP权利人美术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图案制作、销售周边产品,同时使用相关游戏名称等商业标识,已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法院审理指出,IP权利人开放二创许可,允许个人或社团开展非营利及小规模营利性使用,推动二创作者与IP权利人形成良性创意互动。相关二创规则既守住了著作权保护底线,也为民间二创预留了合理空间,实现了著作权保护与鼓励创作的平衡,对维护二次元文化良性生态具有积极意义。
法院同时明确,该案中涉案主体以企业实体身份,使用涉案游戏角色形象开展线上线下规模化经营,通过开设多家门店、拓展加盟业务扩大经营规模,其经营主体属性、经营模式及规模,均严重超出IP权利人二创开放许可的范围与限额。据此,一审法院判令各被告停止侵权、公开发布声明消除影响,连带赔偿IP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98万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涉案主体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辩称自身仅为商品寄售方,并非侵权商品生产者,不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理后,对该上诉主张予以否定。二审法院认定,涉案主体自主选品、主动贴附自有品牌标识、通过专属渠道销售相关商品,足以使公众误认为涉案商品来源于该店铺,依法应当认定为侵权商品生产者。该司法认定有效杜绝了侵权主体恶意转嫁责任、规避处罚的行为,切实保障了普通二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最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维权核心指向未经授权、超出同人创作指引范围,以商业化、规模化模式牟利的侵权行为。米哈游方面表示,始终尊重、鼓励玩家合规二次创作,对违规商业化侵权行为坚决依法追责、绝不姑息。法律界人士表示,该案从司法层面明确了游戏企业二创开放许可的效力与价值,进一步厘清了个人同人创作与商业化侵权经营的法律边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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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秋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