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新闻10月29日电(李姝徵 苏双丽)以虚假身份入职,利用替老人购买日用品的便利获取微信转账密码,再多次将老人账户内的钱款转入自己微信……住家保姆高某某盗取失能独居老人30万余元。记者29日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案件的发现,源于家属探望老人时注意到的几笔异常转账。
2025年11月底,耄耋之年的李阿婆身体孱弱,远在境外的家人回国探望。在整理老人手机时,家属发现其银行卡有3笔合计3.2万元的蹊跷转账,随即向住家保姆“小杨”核实。对方解释,其中1.2万元是工资,另外2万元是老人自愿给她的“奖励”。
考虑到老人认知能力较弱,家属对这笔“奖励”产生怀疑,要求保姆退款。“小杨”退还2万元后被辞退,家属随即更换门锁。
不料,家属离开后,“小杨”竟以身份证遗落屋内为由,私自联系锁匠上门撬锁。锁匠察觉异常后报警。面对赶来的家属,“小杨”下跪求情,承诺归还剩余1.2万元,家属一度选择谅解。
然而,后续梳理微信账单时,家属发现异常转账远不止这3笔:自2024年11月起,老人微信持续向保姆账户大额转账,初步核算总额超过30万元。家属随即报案。
经查,“小杨”并非保姆的真实姓名,其真实身份为高某某,有盗窃前科及吸毒史。2024年6月左右,高某某通过中介,以虚假身份“小杨”入职,成为李阿婆的住家保姆。
由于子女经常不在身边,高某某逐渐熟悉了老人的生活及财物状况。其间,她利用帮助老人购买日用品的机会,获取了老人的微信转账密码,随后多次秘密将钱款转入自己的微信账户,至案发累计盗取30万余元。
到案后,高某某供述,所盗钱款基本用于偿还此前吸毒所欠债务,大额支付均未告知老人或其子女。庭审阶段,高某某在家属帮助下退赔了部分钱款。
从冒名入职到多次转走钱款,这起案件也暴露出照护人员身份核验和老人财产照管中的漏洞。
检察官在梳理此类案件时发现,一些家政等岗位入职审查不严,仅登记身份,未认真核验相关背景,给不法人员冒名上岗留下空间。与此同时,部分独居、失能失智老人难以自主管理账户,子女又因远隔异地无法及时发现异常,照护关系中的信任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
检察官提醒,相关机构应加强从业人员身份核验及背景审查。家属聘请保姆、护工时,应尽量选择正规机构,核实人员身份和从业背景,并定期查看老人微信、银行卡等账户流水,及时核实异常转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及时报警。老人不要轻易将支付密码、账户信息交给照护人员,大额资金变动尽量让家属知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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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秋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