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能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完成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续发行。本期债券由国泰海通、中信证券、华泰联合、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和财通证券担任主承销商,续发行规模6亿元,发行价格102.40元,实际利率1.9558%,是浙江省首单公司债券续发行。
浙能集团成立于2001年,由原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和浙江省煤炭集团公司组建而成,后通过吸收式兼并重组省国信集团、省水利水电集团、长广集团,并收购宁波海运。经过多年发展,浙能集团业务已涵盖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以及能源科技、能源服务、能源环保、能源装备、能源金融等领域,并积极布局深远海风电、绿色航运等产业,已成为拥有能源全品类的现代综合能源集团,也是浙江省能源保供主力军和科技创新主引擎。
依托浙能集团AAA主体评级及浙江省属头部国企的优质信用优势,本次债券获得境内各类投资者踊跃认购,全场认购倍数接近4倍。本次续发行完成后,合并上市债券将纳入交易所科创做市债体系,既有利于扩大单券规模、激活存续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也能够帮助企业锁定低成本中长期外部融资,优化集团债务期限结构,为浙能集团能源主业长期发展与稳健运营提供坚实资金保障。本次项目的成功落地,标志着交易所续发行创新融资工具在浙江省正式落地,也为区域内国有企业债券市场创新发展树立了标杆。
项目过程中,国泰海通联合浙能集团及其他主承销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全面摸排潜在投资者配置需求,并与监管机构保持常态化高效沟通,稳步推进各项发行前置工作,为本次续发行的圆满落地提供了全链条支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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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