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上海新闻11月23日电(记者 陈静)23日,在《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通过一周年之际,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举行纪念大会,首发《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释义》,公布上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表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全出席会议并讲话。
《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本市妇联组织积极履行群团职能,代表妇女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今日首发的《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释义》由市妇联和市人大社会委共同编纂,不仅逐条释法,更对创新条款、新增条款和特色条款进行了重点阐述,切实提高了《妇保条例》的普及和应用能力。
恋爱分手后持续受骚扰痛苦不堪怎么办?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妇女不受侵害;离婚官司旷日持久,男方独吞财产女方怎么办?法院判决全职妇女有权得到家务劳动补偿;广告涉嫌歧视妇女,行政部门开出巨额罚单责令停止侵权……大会现场公布了“恋爱分手仍纠缠 触犯法律遭警示——上海首例恋爱关系终止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违法广告伤尊严 公益诉讼守护她——上海首例妇女权益公益诉讼案”等上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这一个个生动案例是上海贯彻实施《妇保条例》的生动写照,各部门坚持依法履职,打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组合拳”,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涌现了很多及时亮剑、努力发声、敢于破局的先进代表。大会表彰了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等22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民警宫玉亭等23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长宁区人民调解协会等50个“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先进集体”和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瞿小芬等100位“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先进个人”。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是一项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程。市妇联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为妇女群众提供“六位一体”维权关爱服务,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要关爱帮扶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切实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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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