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群众身边实实在在的“关键小事”。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物业顽疾,是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是将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本质要求。
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物业服务正确政治方向
健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物业服务的有效覆盖。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业委会,应依法依规及时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对于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可通过联合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确保党的工作不留空白。党组织要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通过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和组织保障,为物业服务的良性运行定好向、掌好舵。面对复杂的物业矛盾,如公共收益不透明、维修资金使用难、服务质量不达标、邻里纠纷调解难等问题,党组织要主动靠前,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协调会议,引导各方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寻求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善于将党的群众工作方法运用到物业矛盾调处中,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化解民忧,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增强群众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获得感、安全感。
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活力
搭建制度化、常态化的协商平台,为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固定、规范的对话渠道。例如,党建引领下的社区联席会议、物业矛盾调解委员会等,积极推动业主有序参与,鼓励和支持志愿者、法律顾问、专业技术人员等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社区物业服务与治理。完善议事决策规则,确保协商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平,保障各方特别是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党组织在关键环节的把关与监督作用。例如,在业委会选举、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重大维修项目确定、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党组织要通过建议、推荐、审核等方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大多数业主的切身利益。探索和深化党建引领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党组织通过统筹协调,推动各方明晰权责、加强沟通、协同行动,支持居委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引导业委会依法履行业主自治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约提供专业化服务,从而形成目标一致、分工协作、稳定高效、良性互动的物业服务共同体,共同应对物业服务中的难题与挑战。
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美好物业服务需求
在业委会人选把关方面,党组织应积极倡导推选有公心、有能力、有热情且遵纪守法的党员或群众成为业委会成员,优化业委会人员结构,提升其履职能力和公信力。在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前,建立业委会向社区党组织报告的制度,党组织可以从政策依据、公共利益保障、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在物业服务规范引导方面,党组织可以推动建立服务质量标准、考核评价体系和公开监督机制。例如,协助制定或完善物业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标准;牵头组织由居委会、业主代表、专业人士等组成的考评小组,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评议,并将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开,作为续聘或选聘的重要依据。同时,党组织应积极整合资源,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拓展服务内涵,从基础的保洁、保安、保修向为老服务、托幼服务、文化娱乐、智慧社区等更高层次的生活性服务延伸,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此外,要注重培育社区文化与公共精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增进邻里关系,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管理规约,履行缴费等义务,理解并支持物业服务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完)
作者李德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李欣为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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