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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厘清边界:游戏自媒体“差评”不是肆意抹黑 不实造谣牟利构成商业诋毁
2026年07月17日 12:40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7月17日电(许婧)近日,一起个人游戏自媒体商业诋毁案件判决正式生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由覃某个人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原名“二游戏猫”)以不实内容抹黑文创游戏企业、博取流量收益,已构成商业诋毁,依法判令账号运营者连续十日公开登载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企业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该案为网络文创领域规范自媒体内容创作、厘清言论自由与侵权诋毁的边界,提供了重要的司法示范。

  据了解,涉案微信公众号由个人用户覃某注册并独立运营,账号定位聚焦国内主流游戏产品资讯、行业热议及玩家评论,长期面向广大游戏爱好者输出相关内容。米哈游在日常网络内容巡查中发现,该自媒体长期假借客观游戏评论、行业测评的名义,持续发布针对企业及旗下游戏产品的片面负面内容。相关文章大多依托来源不明、无法核实真伪的网络数据撰写,部分核心观点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存在刻意误导公众、片面抹黑产品口碑的情形。

 

 

  此类不实负面内容借助游戏圈层流量快速传播,多篇推文阅读量突破十万,为账号运营者带来了可观的流量变现收益。在发现侵权内容后,涉事企业首先通过发函方式要求账号运营者停止侵权、删除不实内容、纠正不当言论,但相关整改并未落实。为维护自身合法商誉、整治网络不实舆论乱象,涉事企业最终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承担商业诋毁的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过程中,重点针对个人自媒体的主体定性、不实评论是否构成商业诋毁两大核心争议作出司法认定。针对个人自媒体是否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约束的问题,法院明确,即便账号为个人主体运营,不具备传统商事经营主体资质,但若其长期面向公众输出行业相关评价内容、依托内容传播获取流量收益,其发布的言论能够直接影响消费者、行业公众对相关企业及产品的市场评价,足以干扰企业正常商业经营与市场口碑体系,因此该类个人自媒体的经营传播行为,应当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不存在法律豁免空间。

  对于涉案行为性质,法院经全面取证核查确认,该自媒体存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及误导性信息的明确侵权行为。其中,部分文章捏造事实,虚假宣称相关游戏产品未获得行业权威奖项提名,与公开可查的获奖记录完全相悖;同时,大量文章引用无明确出处、无法溯源的第三方数据,或是刻意截取片面化、碎片化数据匹配负面论调,数据内容与文章观点严重脱节,极易误导普通玩家与行业公众。法院认为,专注游戏资讯与评论、且依托内容实现流量变现的自媒体,理应承担更高的内容审核与事实核查义务,审慎对待每一次公开发布的行业评价。涉案账号运营者罔顾客观事实,仅凭不实信息和存疑数据刻意输出负面评价、博取流量热度,主观恶意明显,客观上损害了企业商业信誉与产品声誉,已构成法定的商业诋毁行为。

  综合考量涉案内容传播范围、流量规模、侵权持续时间、主观过错程度以及企业受损情况等因素,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判令涉案公众号运营者在账号首页连续十日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实内容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赔付相关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目前该判决已正式生效,涉案运营者已按要求发布公开声明。米哈游相关负责人表示,行业始终欢迎所有基于客观事实的理性批评与建设性意见,合法合规的行业评论、玩家测评是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助力,受到法律保护。但对于假借舆论监督、行业评论之名,刻意造谣抹黑、扰乱网络社区秩序、恶意诋毁企业商誉的侵权行为,企业将持续通过法律途径追责,坚决维护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环境与清朗的网络舆论生态。

  近年来,随着自媒体行业快速发展,游戏文创领域成为网络公共讨论的热门赛道,大量个人自媒体深度参与行业内容传播与舆论评价。但与此同时,部分自媒体摒弃客观中立原则,以流量利益为核心导向,刻意编造虚假信息、传播误导性内容,通过抹黑企业和产品博取关注度、实现流量变现,成为行业乱象之一。本案的生效判决,清晰划定了游戏行业自媒体言论自由的边界,明确说明评论自由并非罔顾事实的肆意抹黑,个人自媒体开展行业内容创作与传播,必须恪守真实、客观、审慎的基本原则。业内人士表示,该案的判决结果,对整治游戏网络舆论乱象、规范自媒体内容创作行为、维护数字文化产业公平竞争秩序、推动网络生态清朗化建设,均具备积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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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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