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安警方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静安公安供图
中新网上海新闻1月1日电(记者 殷立勤)“小金鱼烟花”“顺风车灯笼烟花”“仙女棒烟花”……这些名称充满趣味的物品,实则是未经许可、非法储存的危险品。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根据网络巡查线索,迅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春节尚未来临,网络空间却已出现烟花爆竹的“预售”消息。静安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相关非法销售广告后,宝山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锁定位于彭江路某社区内的一家小型货代公司。经查,该公司法人史某正是网上销售信息的发布者。民警在其公司仓库内,当场查获一整箱来历不明的烟花爆竹,其中包含上述多种品类。
到案后,史某交代了其违法经过。她于12月初通过网络渠道,以3600余元的价格购入两箱烟花爆竹。其中一箱已寄赠外地友人,另一箱则通过物流运抵其公司。史某原本计划将这批烟花留作自用,但在利益驱动下,她明知个人不得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仍接受了上家委托,在自己的社交群组中发布销售广告,企图赚取差价。所幸广告发布后尚未售出任何产品,民警便已上门查处。
目前,史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全部收缴。(完)
注:请在转载文章内容时务必注明出处!
编辑:王丹沁



